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的通知( 国办发(2017) 60号 文件)精神,重视人体营养是今后20年国民健康的主抓重点。有以下几点要知道。
一、营养被纳入健康政策
2020年到2030年,营养法规标准体系更加健全,营养工作体系更加完善,食物营养健康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传统食养服务更加丰富,“互联网+营养健康”的智能化应用普遍推广,居民营养健康素养进一步提高,营养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印发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7) 60号 文件
二、营养对国民素质的影响
英国国民健康计划首席营养专家帕特里克霍尔福德在《改变孩子一生的营养益智计划》中提到,想要一个聪明的头脑,在吃的上面你需要注意大脑需要的五种必备物质:缓释碳水化合物、必需脂肪、磷脂、氨基酸、维生素及矿物质。
三、听说过公共干预可以预防疾病吗?
营养是人类维持生命、生长发育和健康的重要物质基础。以糖尿病为例,我们在控糖过程中,在控糖过程中,只有保持均衡营养的摄入,同时配合控糖方案进行,才能不犯顾此失彼的错误。所以,在控糖过程中,我们倡导,要有均衡营养方案辅助,才能有更好的效果。现在强调的是营养,必须是均衡营养了。就是人体必需的七大营养素,全面摄入,这才叫营养。
四、公共营养师是什么?
公共营养师是应社会、市场的需要而产生的职业技能人才,指接受专业知识技能培训,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认证,取得从业资格,从事营养指导、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传播,促进社会公众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
五、报考科目
公共营养师
六、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相关职“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5)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
相关职业:食品工程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临床和口腔医师、中医医师、中西医结合医师、公共卫生与健康医师、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护理人员、乡村医生、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餐饮服务人员、医疗辅助服务人员、健康咨询服务人员、公共卫生辅助服务人员其他健康服务人员、生活照料服务人员、保健服务人员等小类下职业。下同。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公共营养保健、食品营养与卫生、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烹饪与营养教育、食品营养与健康等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预防医学、卫生事业管理、中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药学类等医药卫生类专业。下同。
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6)具有大专及以上非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非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