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背景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在追求丰富物质生活的同时,对健康和生命的关注也越来越高。食品安全、营养与健康、营养与保健、营养与康复已成为社会新的需求。合理营养是健康的基础。在美国,凡是住院病人的治疗都必须有营养师的参与;日本每330人就有一名营养师,100人以上的食堂必须配备一名营养师,营养师的数量相当于临床医师的2.4倍;而我国目前营养师专业人才不足4000人,约每50万人才有一个营养师。有关部门统计,一旦国家营养立法,全国对公共营养师人才的需求将超过400万。
2005年10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公共营养师等11个新职业;国务院法制办委托中国营养学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营养改善条例》等法律草案已正式提交全国人大。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将逐步规范营养师的执业资格、范围,提高营养师的社会地位,有助于在医院、幼儿园、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公共食堂及餐饮服务业逐步推行营养师制度。可以预见,未来公共营养师就业的前景十分广阔。
二、培训目标:
普及营养知识,使学员掌握并能熟练运用现代营养学、中医营养学常用知识技能,促进个人、家庭和公众健康;培养从事营养咨询、指导、评价、管理和宣教的专业人员。
三、招生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营养配餐、营养咨询、营养宣教的人员,学校、宾馆、餐厅、美容健身机构、医疗卫生等单位,从事营养食品工作,营养教育的工作者以及管理人员,食品保健、食品研制、生产、销售的从业人员等。
五、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职业资格证书申报条件
1、四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中专毕业证书。
(3)经四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三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5)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岗位培训证书申报条件
1、助理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
(1)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4年以上。
(3)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
(1)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6年以上。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3、高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
(1)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专业毕(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